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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832741号“才田才旨白小T”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5-06 00:52:33第58832741号“ 才田才旨白小T ”商标
不予注册的决定
(2023)商标异字第0000015131号
异议人:拇指衣橱(浙江)服装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杭州务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广州腾峰服装有限公司
异议人拇指衣橱(浙江)服装科技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广州腾峰服装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773期《商标公告》第58832741号“ 才田才旨白小T ”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才田才旨白小T”指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上衣”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36533784号、第50014604号“ 拇指白小T ”商标核定使用在第25类“工作服、服装”等商品上。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在功能、用途等方面基本相同,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和整体外观等方面相近,构成近似商标。因此双方商标已构成使用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易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异议人称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等规定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58832741号“ 才田才旨白小T ”商标不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2023年02月03日
